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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公墓20年续费是让死者没尊严     -|cloudy 发表于 2011-4-7 9:39:00

http://dzh.mop.com/topic/readSub_13972881_0_0.html

 人总是要死的,这是伟人说的;死无葬身之地,这是中国骂人最狠的话;墓地只有使用权,这是民政部官员最新语录。这3句表面上互不搭界的话连在一起,给了人一个很无奈的信息,我们活着的时候为房子发愁,我们死后还得为墓地发愁。活着不容易,死后还不容易。
  人活着为什么?这是我们从小就不得不经常发问的一道人生哲学命题。那时候,老师给出的标准答案是活着就是为了革命!那时候我还有一句很让人振奋的话,就是解放世界上还有三分之二的劳苦大众。尽管任何时候我们都在为自己活,可曾经一段时候我们就是不许为自己活。活着干,死了算,报纸上描绘一些终身献给革命事业的人临终调侃,胸怀大一些的是“去见马克思”,眼光短一些的则是“革命到底”了。
  不过,这些调侃放到现在,似乎还是有点不踏实:你活着见省部级的官员都没机会,死后能见伟大的革命导师吗?你说革命到底了,你20年后的墓地租金有人给你交吗?如果没人续费,20年后你会被人掘墓扬灰,你还敢说自己革命到底了吗?
  新闻说:“按照民政部1998年出台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》要求,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。
而此前一年颁布施行的《殡葬管理条例》,未涉及20年后续费问题。”如今,这个规定已经过了20年了,尽管当时没涉及20年后的续费问题,现在还在调研阶段,但民政部官员却放出风来:“20年一个周期后,还要继续使用,就要继续交管理费。”交费就交费吧,民政部官员还有强词夺理的理由:“墓地也不属于殡葬基本需求之列,所以并不鼓励大家都要去寻找墓地,也就不属于国家必须要去保障的范围。”
  至于墓地怎么就不属于殡葬的基本需求,民政部官员没有给出理由。但是,民政部官员说墓地不属于国家保障范围,这似乎有点不准确。因为现在有了保障性住房,没有保障性墓地,现在能有一块埋骨之地的死人,都是交了钱的。还有,自古以来,除了一些境界很高的或者眼光很远的人,有死后不保留骨灰的说法和做法外,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有死后能有块葬身之地的希望的。按照传统习惯,入土为安,人们死后不希望被打搅,挖坟是对于死者没有尊严,所以,人们都诅咒挖死人坟是一件断子绝孙的缺德事。
  当然,不是每个人死去都希望千古流芳,如果每个死去的人都留下墓地,整个地球全是坟墓都不够。不过,中国传统的丧葬模式,似乎早就解决了死人与活人争地的平衡办法。
《红楼梦》“好了歌”如此注解:“古今将相在何方?荒冢一堆草没了。”风吹雨淋,时间会抹平一切,说不定还用不了20年。将相尚且如此,何况平民百姓?
  不过,现在有了民政部推出的钢筋水泥公墓,这20年就成为死人的第二次大限了。人们担心,死后20年,没儿没女的丁克家庭怎么办?有儿有女,但儿女没钱怎么办?有儿有女,儿女不在墓地附近怎么办?民政部门置办的墓地,不就是20年一轮回的印钞机么?我们现在的某些政策,怎么一不小心就成为部门利益,而且是长久的利益呢?
  丧葬是一种文化,汉族土葬,藏族天葬,渔民水葬,山民树葬,僧人火葬,如此等等,原本没什么先进与落后。如今,民政部强制推行火葬,应该属于先进文化范畴。但是,如果民政部再强制推行20年一轮回的公墓续费方式,那就不得不让人怀疑,你这到底是为国家节约土地?还是为部门谋取利益?海口墓地的单价已经超过了房价,你一句“墓地不属于殡葬基本需求”就可以逃脱责任吗?
  人活着要有尊严,人死后也要有尊严。为了死后的尊严,建议人们都不留骨灰,撒到大海得了。撒大海也要趁早,趁现在民政部还管不了海洋,要不,过些日子,保不定会出台以环保、低碳的名义,撒到大海里也要收费的。
  民生艰难,可见一斑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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